各专业、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升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引导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校院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要求,我院将召开无锡学院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对大会代表相关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具有无锡学院学籍且隶属于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成绩优良,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5.严格遵守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学生会的章程,在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将大会精神传达到广大同学中,加强学生与学院、学生会之间的沟通联系。
二、代表名额
各专业为代表选举单位。按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会员人数1%的原则,全院拟产生学代会正式代表30人,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专业基层组织人数和学院学生组织人数的比例分配(见附件1)。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学生组织选举产生。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数应不低于应选人数的120%,实行差额选举。大会代表报院分团委同意后,成为大会的正式代表,按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
2.各选举单位推选的学生代表,应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名额分配要充分考虑党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在代表中的比例,同时还应考虑女性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
3.正式代表产生后,需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请各团支部按以上条件及要求,于2025年5月17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2至附件4电子版打包以“xxx团支部学代会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176273029@qq.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分团委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