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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5  发布者:  文章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发布,指南详细内容请详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项目《指南》申请须知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新时期赋予科学基金的职责使命,聚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持续提升资助效能,在2024年推出以下改革举措:深化人才资助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分级评价及延续资助工作,构建对优秀人才的长周期稳定资助机制;在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中单设赛道,专门资助最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年轻科研团队;将女性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年龄限制放宽到48周岁,着力培养女性科技领军人才;试点推进临床医师科研评价体系改革,深入开展临床医学人才项目评审;扩大港澳地区依托单位范围,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开放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并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开放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试点开展对优秀博士研究生、本科生的资助,坚持“少而精”,为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供“源头活水”等);优化分类申请与评审模式(将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研究属性);持续激励原始创新;继续开展“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RCC)评审机制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持续推进国际(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做好重大类型项目资助统筹;持续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持续优化申请要求,减轻申请与评审负担;加强依托单位管理;严明评审纪律,深入推进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5/。

二、2024年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

2、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规范填写个人简历。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

9、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2024年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学校审核以及基金委信息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因此请申请人和所在学院严格遵守学校布置的时间节点进行上报。

2、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1)各二级学院不晚于2月27日前组织完成一次院内形式审查;(2)申报教师于3月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完整申请书PDF版初稿;(3)科技处于3月4-7日组织校级层面集中形式审查;(4)3月8-10日为审查意见返修阶段;(5)我校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2:00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3)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4)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6)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

2、联系方式:

(1)网络信息技术问题请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学校科技处项目科咨询电话:80560082。



科技处 

2024年1月15日